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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峄城区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7-22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关于开展峄城区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全区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
 
    为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提高继续教育培训质量,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和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鲁人社函〔2018〕57号)及《关于开展枣庄市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18〕63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区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学习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继续教育是国家、省、市、区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是国家中长期人才规划和十三五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大规模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育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层次人才队伍。继续教育可以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掌握本专业的最新科技理论和方法,了解行业发展动态,不断提高创新能力,也是推进新旧动能转化,加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
 
    二、培训对象
 
    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为提升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重要作用,经研究确定,将新旧动能转换作为我区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简称公需科目)。学习教材为: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推进综合实验 实现动能转换》。
 
    (一)公需科目培训工作 
 
    按照省、市有关要求,2018年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培训,采取自学与网络在线学习的方式进行。学习平台由省人社厅公开招募的培训机构山东大众云学教育远程培训平台提供,公需科目培训教材为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推进综合实验 实现动能转换》。专业技术人员可到各区(市)当地新华书店自行购买,也可由单位与新华书店商议统一配送教材。购书时免费赠送“继续教育卡”,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说明自行操作,登录枣庄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远程培训平台(网址:zzzj.yxlearning.com)注册,并激活“继续教育卡”。进行在线学习、考试,注册时请认真填写单位名称(公章上的名称),具体操作流程可阅读平台上的操作指南。专业技术人员学习结束后登录枣庄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远程教育平台参加在线考试,考试合格后自行打印《合格证书》。平台配有在线学习视频讲座,供学员在线学习。学员学习结束后在线参加考试,考试合格者在继续教育证书上记入 30 学时的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时。
 
    (二)专业科目培训工作
 
    专业科目培训工作主要指面向本系统、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专项业务培训,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按照“专业对口,施教对路”的原则组织实施。专业科目培训工作要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专业性,采取岗位培训、在线学习等灵活多样的培养培训方式,务求取得实效。
 
    1、项目申报
 
    培训内容要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自主创新、开发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为核心,以加强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培养为重点,注重技能,追踪前沿。各部门、各行业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安排的专业培训活动,不得与全市公需科目学习的时间内容相冲突。每个行业、专业一般确定一门专业进行培训,原则上在同一行业、专业所安排的培训不超过两门,以免增加参训人员负担。
 
    申报重点应当根据各行业、各单位专业技术发展需求,围绕省、市、区新旧动能转换、改革攻坚和精准扶贫等重大工作任务,以及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在生产、科研、产品开发、管理实际工作中,急需推广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和新方法。
 
    2、申报方法
 
    为保证专业培训的质量,专业培训项目计划由主管部门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负责申报。对上报的专业培训项目计划,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由申报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培训计划申报内容包括:培训项目、培训内容、起止时间、培训方式等相关事宜。
 
    3、学时计入
 
    培训进修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举办、批准,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包括各类脱产、半脱产继续教育培训、进修、研修、专题讲座、学术交流、出国学习、远程教育及其他相关继续教育实践活动。培训项目完成后,由申报单位提供具体参加培训人员花名册及签到表,待审核完毕后,按照培训项目计划学时计入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学时,不超过8学时/天。另当年申报批准的专业培训计划项目需在当年度内完成学时验证,过期不予办理。
 
    自学类,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个人自学、单位统一安排自学、自学考试、在职学历教育,由用人单位建立学习档案并确定具体学时,每年累计不超过 40 学时。用人单位未建立学习档案的不予认定。
 
    科研成果、论文著作等可折算学时。成果类,包括科研成果奖励、专利或用人单位认可的其他重要成果等。论文著作类, 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技术论文、学术会议交流论文、出版著作、译著等。每项(篇、本)计 10学时,折算学时每年累计不超过30 学时。
 
    由省人社厅向社会公开招募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提供的学习平台(网址:zzzj.yxlearning.com),根据不同专业设置了部分专业科目学习内容,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登录网站并自由选择适合本专业的视频在线学习,并按照学习情况记入专业科目学时。
 
    四、规范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的审核、认定工作
 
    用人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建立完善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档案,按照学时折算方法,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对其当年度完成的继续教育学时进行登记填写。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的审核工作。审核时查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培训证书、鉴定证书、论文著作等各种有效证明材料,审核后在继续教育证书审核栏内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五、时间安排
 
    注册、学习、考试时间:2018年7月9日-7月31日。 
 
    六、组织管理 
 
    1、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筑专业技术人员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更新专业技术知识,提高创新能力,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重要意义,积极谋划,认真部署,扎实做好这一继续教育的基础性工作。
 
    2、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是《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按照省人社厅2017年职称政策,“职称申报必须提交继续教育相关证明。”。专业技术人员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是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或聘任的重要依据,必须依法履行。专业技术人员一定要提高认识,积极参加学习培训,依法保障合法权利。自2018年开始,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由学分制改为学时制,每年累计应不少于 90 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应达到 30 学时,专业科目应达到 60 学时。
 
    3、各企事业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申报备案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峄城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李志浩
 
    联系电话:15906328066
 
    邮    箱:3396099@163.com
 
 枣庄市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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