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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5-24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阜阳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事业局,阜合现代产业园区人事劳动和应急管理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0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形成以需求为导向,政府引导与单位自主相结合,个人自觉参加学习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实现专业技术人员全员继续教育,知识结构及时更新,创新能力全面提高。

三、培训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主要有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培训。

(一)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培训主要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施教机构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市各行业主管部门举办专业科目培训须提前将培训计划报市人社局进行备案。培训结束后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备查(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未按要求进行备案备查的各类专业科目培训,人社部门不予认可。

(二)公需科目。2020年度全省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确定为: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专题(anhui.chinahrt.com)、《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https://www.huilearning.com/)、《不忘初心 学国史 学党史》(ahzcj.com)、《新时代专业技术人员新理念素养提升》(www.zjzx.ah.cn )、《学习十九大精神构建国际人才比较优势》(https://www.zgzjzj.com/#/index)。专业技术人员可任选其中1个专题学满30学时,即可认定完成当年的公需科目学习。

四、培训形式

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均可采取网络在线学习和集中面授(疫情解除后)的方式进行。网络在线学习的学员完成学时后(公需科目学完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自行通过网络打印合格证书;集中面授的学员完成规定学时后,由培训机构颁发结业证书。

省级继续教育基地针对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培训的,须经市人社局备案并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安徽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措施,对于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权益,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谋划,认真部署,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宣传引导,确保培训实效。

(二)切实履行职责。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充分调动行业部门和培训机构积极性,统筹协调抓好工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计划任务和职责分工,紧贴行业自身特点和专业发展趋势,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认真组织实施行业继续教育工作。

(三)严格学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疫情防控一线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疫情一线工作经历视作完成当年继续教育9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外省、外地市所学的继续教育学时,需经当地人社部门验印认可后方予以认可。

(四)规范审核管理。在继续教育登记审核工作中,要秉持简政便民原则。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审核工作,需委托至省行业主管部门评审的,由县市区审核后报市人社局盖章确认;市直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登记由主管部门负责,公需课登记和最终的验证审核统一报送市人社局。请各县市区、各部门报送前务必认真对照学时,满足条件方可报送。市人社局将对继续教育学时登记情况抽查,对于违反登记规定或学时审核把关不严的县市区或单位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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