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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南市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重要通知

时间:2020-04-21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各位学员: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2019年公需科目全年要求30学时,学习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未完成2019年度公需科目学习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请及时进行公需科目学习。

2018年度公需科目学习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自2020年1月8日起,未参加2018年度公需科目需进行补学申请。登录“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选择“年度完成情况”,点击“补学申请”。

请各位学员合理安排学习时间。

特此通知!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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