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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大亚湾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通知

时间:2018-07-22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018大亚湾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通知

关于开展2018大亚湾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澳头、西区、霞涌街道办事处,区属副处建制单位,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石化产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区内各有关企业:

    为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提高创新能力、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不断规范继续教育活动,维护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权益,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8年惠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惠市人社函〔2018〕181号)精神,结合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实际,决定自5月起在全区开展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大亚湾区全体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内容和要求

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应当列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科目分为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三类。每年应当完成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各1门,每年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个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18个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个学时,个人选修科目不少于12个学时)。

(一)公需科目:公需科目主要采取面授的方式组织实施。根据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精神,2018年度我区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内容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为专题。学习培训结束后,将严格组织考试,学习的学时和考核成绩将进行登记备案管理。

  往年度公需科目(2013年《信息化建设与信息安全》、《2014年《新型城镇化实践与发展》、2015年《创新理论与实践》、2016年《大众创业与转型机遇》和2017年《工匠精神与广东制造》)培训考核未完成的,通过自行参加远程教育网上在线学习完成,区人社局不统一组织开设实体培训班。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培训以省各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专业科目指南为准。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省规定的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必修内容的培训和根据本专业、本单位科研生产发展,开展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为主要内容专业科目培训,专业科目培训由举办单位根据课题特点、难易程度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等拟定培训时间(学时),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或42个学时。

(三)个人选修科目:个人选修科目由个人提出与本专业相邻或相近的学习计划与单位协商确定。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或12个学时。

三、公需科目培训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3日至31日。

(二)报名地点:大亚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科,地址:大亚湾大道41号3楼B304(地乾大厦),联系电话:5568523。

(三)报名方式:由单位指定负责人,填写好《大亚湾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登记表》(附件)统一报名缴费,并于报名前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区人社局培训就业科邮箱(pxjykgg@126.com)。

(四)培训费用和缴费方式:按照《广东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强制性培训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1998〕1号)和市物价局《关于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惠价函〔2012〕96号)文件的规定,一般理论课的培训收费标准是每人每课时3元,每年度公需科目培训费为54元。报名采用银联储蓄卡刷卡方式缴费,不收取现金。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具体开展培训时间及地点视报名情况组织开展,以手机短信通知及区人社局网站(http://www.dayawan.gov.cn/qrsj/)公告为准。

四、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培训机构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的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经备案的施教机构方可从事继续教育活动”。凡是未经备案的施教机构开具的培训证明将不予认可。我区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参加我市范围内下列经备案的施教机构进行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培训。

(一)网络培训施教机构:

1.广东职业继续教育(惠州康桥)培训中心,网址:http://hz.gd-jxjy.com,联系电话:2123313。

2.惠州人才热线,网址:http://www.hr777.com,联系电话:2222015。

3.惠人培训教育中心,网址:http://www.huirenpx.com,联系电话:3898199。

4.惠州市就业训练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网址:http://jxjy.huizhou.gov.cn,联系电话:2391973。

(二)面授培训施教机构:

  1.惠州市建筑技术职业培训中心,可进行建设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联系电话:2167760。

 2.惠州市质量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可进行机械类、机电类、电子类、食品类、石油化工类、化学类、电气类、质量类、计量类、标准化类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联系电话:2831127。

3.惠州市公路管理职工培训学校,可进行公路行业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联系电话:2260137。

五、申报考核成绩、学时和证书管理办法

学员培训考核结束后,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gdrst.gdhrss.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jxjyglxt/index.html),自行注册申报学时及成绩。申报的继续教育记录符合年度验证条件后,自行打印彩色继续教育证书(已盖有电子章)。

    六、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其中管理或归口管理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落实。

(二)各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考核及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审核等工作,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公需科目培训统一报名,集中缴费。逾期未报名缴费者,后果自负。

(三)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可上大亚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ayawan.gov.cn/qrsj/)下载。


附件:附件 2018年大亚湾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登记表

大亚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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